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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人财产的分配比例有哪些
在法定继承制度下,财产归属的安排通常遵循如下基本准则:
首先,在被继承人无遗嘱止情况下,其财产将由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继承人因生活困顿或丧失劳动能力而面临特殊困难,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的关照;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生命历程中承担主要抚养责任或是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考虑给予更多的份额;
此外,若有具备抚养能力且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未履行抚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则应考虑不予分配或仅给予较少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嘱继承中继承人比例有何规定?
遗嘱继承中继承人比例主要依据遗嘱内容确定。若遗嘱明确规定各继承人的份额,则按遗嘱执行。如未明确规定,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
三、继承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顺序如下:首先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如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先执行协议;没有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若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遗产的合理分配。
在法定继承中,无遗嘱时财产通常由配偶、子女、父母按比例分配。特殊情况下,生活困难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得适当关照;抚养责任重的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得份额。未履行抚养义务者,遗产分配应减少或不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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